2005/11/12 | 咖啡
类别(爱乐无穷) | 评论(8) | 阅读(57) | 发表于 17:55
今年五一假日的时候,老友从深圳来探我,送来一袋子粉沫。打开一看,黑黑的,满室里飘起了香,咖啡的香。

没煮过咖啡,百度查,说是要有咖啡壶,还要有量杯,还要有过滤的,煮的时间不能长不能短,否则就味不够香浓了之类。这真是点到我的痛处,没得这么麻烦的事,搁了段时日,得日清闲又有好心情时,拿了个煮奶的窝,水开后倒下一勺子粉,感觉不够 ,又加一勺,香味儿就飘荡起来,再等水滚后熄了火,把奶壶端进屋,身至咖啡香中,自觉人也如咖啡色般扮起了高雅的角色。我有一个很漂亮实用的小漏勺,从没派得过用场,这回终于有了用的地方,架在透明的玻璃杯上,看那咖啡色的液体一点点升了起来,喝了口,真够苦的。

第一次喝咖啡,是和夫恋爱时,他大伯从美国回来,带来一罐子雀巢,还有雀巢伴侣,才知道咖啡是要伴侣的。味道早不记得了,就知道伴侣比咖啡好喝,被我们几个大孩子先喝光了,好象有时也没泡,就这样干吃了的,记不得太清了。

倒进点伊利纯牛奶,玻璃杯中的色好看了很多,喝起来是我感觉熟悉的袋冲咖啡的味儿。

给友发了个短信,我不是高雅的人,不会享受咖啡。

回:你喝白开水吧。



写得了草,下回改过
0

评论Comments